美国EB3移民绿卡批了,如果不干了,绿卡被取消?

最近,越来越多的移民者通过EW3非技术移民成功拿到美国绿卡并顺利登录,在与大家交流移民经验时,有一个问题频频出现,拿到绿卡后是不是一定要为担保雇主工作?今天就来说清楚这个问题。

一、美国EB3移民绿卡拿到后一定要为雇主工作吗?

EB3是雇主担保,也就是说,你是通过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岗位获得绿卡的,理论上获批后你应该去上班,至少干一段时间,但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干满180天。那如果拿到绿卡后不去上班,会有什么风险?

其实美国移民法并没有强制要求EB3或EW3的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,必须为担保雇主工作满一年或更长时间。然而,在递交申请时,雇主和雇员之间签署了一份雇佣协议,承诺绿卡获批后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,这份协议不仅是申请的基础,也是移民局衡量移民意图真实性的重要依据。

如果在绿卡获批后,申请人立即辞职或根本没有履行雇佣承诺,就可能引发移民局的审查,怀疑申请人是否从一开始就没有意图履行协议。这种情况下,移民局可能质疑申请意图的真实性,甚至会欺诈为由重新审查绿卡资格,美国移民政策强调双方的契约精神。

这不仅适用于EB3/EW3也同样体现在其他移民类别中。例如EB1类别,移民局会审查申请人是否真正按计划赴美从事专业工作,EB5类别会对投资项目的就业创造目标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申请人遵守承诺。

但如果你去工作了一段时间,比如几个月后因为个人原因辞职,一般不会影响你的绿卡,因为美国绿卡本质上是给个人的,不是绑定雇主的,只要你的辞职理由合理,后续找新工作就行。

不过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,只要跟雇主商谈好,不去工作也行。但之前川普时期我们就有两个客人被查到而影响入籍,现在是川普第二任期,审查会之前更严格。所以,为了避免潜在的移民局审查,建议大家在绿卡获批后,尽量按照协议履行相关工作职责,即使有其他原因不得不离职,也应确保离职理由合理,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,以备不时之需。

当然,如果你是以下这2种情况可能不受限于180天的规则:

1、临时签证的工作史

如果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前已经通过其他工作签证(如H-1B签证)为同一雇主工作了多年,USCIS可能不会严格要求6个月的工作时间,而是根据申请人和雇主之间的长期工作关系来评估真实意图。

2、AC21条款的影响

如果I-140申请已经批准并且I-485申请已经等待至少180天,申请人可以更换雇主,只要新工作的职位与原职位相同或相似。因此,即便在绿卡批准之前,申请人也可以根据这一规定自由转换工作,而不受“180天规则”的严格限制。

总而言之,成文法和判例都没有具体规定天数,而是要求“你办绿卡意愿是真实的”。你拿卡当天就跑,基本就坐实了办卡时对工作意愿做了虚假陈述。至于要待多久,只要你故事说的圆,不存在欺诈就行,比如卡批了第二天就被裁了,被迫找工作,那就不存在办卡时有欺诈的行为,那就没事。

二、美国EB3绿卡如何申请呢?

美国EB3绿卡申请流程如下:

劳工证申请

  • 匹配雇主:申请人需要找到愿意为其提供永久工作职位的美国雇主,雇主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公司。
  • 发布招聘广告:雇主需在美国发布招聘广告,证明在美国本土无法招聘到合适的人员,通常要在三种以上媒介方式进行职位招聘,并允许公司内部竞争。
  • 申请劳工证:雇主向美国劳工部提交ETA9089表格申请劳工证,劳工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,有时还会进行抽查,以确保雇主没有弄虚作假。

移民请愿(I-140申请)

劳工卡获批后,律师将代表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(USCIS)递交移民申请(I-140表格)。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家庭成员信息、雇主相关材料等。

递交DS-260表格和民事证明文件

一旦USCIS批准了I-140申请,申请人在提交劳工卡申请时的优先日期就已确定。在排期开放后,申请人需要向签证中心(NVC)递交以下材料:

  • DS-260表格:在线填写并提交该表格,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移民意图。
  • 民事证明文件:包括出生证明、结婚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,需要提前准备,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。

签证面试

由广州领事馆的签证官决定,确保来美的移民是来做贡献而不是拖后腿的。面试时要实话实说,不要刻意隐瞒信息,否则可能会被拒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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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美国EB3绿卡申请注意事项

选择雇主方面

  • 背景调查:雇主申请成为担保雇主时,美国劳动局会进行背景调查,可查看雇主的家庭出身、政治背景、经济状况能力、提供的工作薪资水平、工作实际内容以及相关担保移民的评价等。要重点关注雇主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工作需要、工作内容是否符合担保移民评价、是否有不良违约记录。
  • 雇主稳定性:雇主在申请绿卡的整个过程中不能倒闭,要能支付所承诺的薪水,达到劳工部对该职位通用工资的标准。像小型餐饮企业平均寿命较短,而经营稳定的大公司更可靠。
  • 转换雇主:在I-140批准之前转换雇主,且原雇主不打算保留职位,EB-3申请会失败;I-140已批后更换新雇主,新雇主可重新启动PERM、I-140申请程序,可用上一个雇主的优先日缩短排期;I-140已批,排期已到,提交的I-485申请pending超过180天,且新工作和劳工证工作性质类似,无需重新提交申请。

申请材料方面

  • 真实性:美国移民局审查严格,每年超10%的EB3申请因材料造假被拒签,一旦被发现造假,轻则拒签,重则永久禁止入境。
  • 完整性:需准备身份证明、移民资金证明、移民申请表、移民费用支付证明等材料,确保每一份材料都真实有效且完整。

申请流程方面

  • 劳工证申请:由美国雇主提交,证明无法招聘到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胜任工作。需在三种以上媒介打广告招聘,允许公司内部竞争,此过程叫labor certification,简称lc。
  • I-140移民申请:需在PERM劳工证获得批准后180天内提交,移民局审核雇主财力证明和雇员资质,选择普通审理周期7-12个月,选择PP加急15天内拿到结果,但加急不能缩短排期。
  • 排期:I-140获批后,申请转到NVC进行排期,快排到时提交DS-260和民事证明文件给签证中心,确定签证面试时间。
  • 面试: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,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,面试通过后可拿到签证。

其他方面

  • 排期时间:EB3非技术移民排期长,尤其是大陆出生的申请人,可能需等待8-10年。
  • 工作匹配:申请人背景和雇主需求要高度匹配,且双方要达成共识,移民公司需有丰富的“雇主池”和强大的耐心、责任感。
  • 遵守法律:移民期间要遵守美国的法律法规,确保EB3移民的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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